“咕嘟!”
乌鸦眼眸猩红,充斥着一股子不祥的血腥味,宁采臣打了个哆嗦,看到了自己人头落地之后,被一群乌鸦啄食的画面。
“我……我不想死,我怎么能死在这里……”
宁采臣双目无神靠在墙上,兰若寺、阴间、树妖姥姥、黑山老妖,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却憋屈死在一座监牢之中。
“老天爷若是真开眼,不如拿我的小命去换崔兄,他活着可比我活着有意义多了。”
“嘿嘿嘿————”
听到宁采臣的低语,老头咧嘴直笑。
他活了大半辈子,功名利禄、人间疾苦等花样人生都曾体验过,自认为见多识广,尤其是人性善恶这方面,他见过太多太多了。
唯有宁采臣,木讷痴傻活脱脱一个异类,老头很难理解,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宁采臣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总不能每次都有贵人相助吧?
想了想,老头发现还真是,因为宁采臣过于珍惜,属于濒危一类,他动了恻隐之心,准备帮其越狱。
“奇了,这小子真是福大命大!”
……
另一边,廖文杰找了个客栈就近住下,等待宁采臣脱狱而出。
先前在兰若寺,因为他的缘故,宁采臣没有享受到女鬼的温柔,如果这次再插手,可能连姻缘都没了。
女鬼那次,廖文杰不觉得亏心,人鬼殊途,他没做错什么,但姻缘……
看人!
宁采臣人品太好,廖文杰真不想坏了他的姻缘。
他盘膝在床,开始修炼念力,让乌鸦看着宁采臣,以防有什么变故。
是夜,一缕若有似无的鬼气飘入屋中,他缓缓睁开眼睛,暗骂这个破世道,人想好好活着真是太难了。
鬼味来自深院巷子,廖文杰挑起窗户,眼眸中蓝光一闪,翻身从二楼跳下,几个闪身,跃入一户人家。
庭院挺大,是户有钱人家。
这时,一道压抑的惊呼响起,三个人影跌跌撞撞朝院子里跑来。
“完了,这下完了,我以为是个如花美眷,竟然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鬼!”
“少爷,少奶奶昏过去了。”
“那你还不把她背起来,我手软脚软,难道你指望我来背她?”
“可是……少奶奶太重,我背不动。”
“真是没用,要不是我现在不敢大声说话,一定骂死你。”
“……”
三人分别是这家主人王顺生,他的妻子陈氏,以及家中仆人。
王顺生是个落第书生,志大才疏又不求上进,读书多年,功名与他如浮云,半点边也摸不到。也就是祖上当过官,留下了些许家财和人脉关系,不然早就饿死路边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从小不缺吃穿,才养成了没有上进心,终日得过且过的性子。
王顺生娶了个妻子陈氏,多年没有子嗣。
昨晚,他陪狐朋狗友吃酒,行径后巷回家,偶遇一大富人家逃出来了的小妾。
应了那句话,干啥啥不行,搞颜色第一名。
王顺生见其年轻貌美,起了色心,伪装成热心路人,将名为‘尤枫’的妇人带回家中。
因为不熟,尤枫在天亮之前将他赶出屋子,一桩好事,还没开始黄就黄了。
王顺生当时后悔不已,暗骂自己不会念诗,否则肯定将尤枫拿下。现在看到女鬼真面容,改为庆幸自己不会念诗,否则昨晚指不定趴在什么东西身上了。
越想越怕,他和仆人架起妻子,快步走过院子,唯恐慢一步,会被后面的女鬼追上。
嗖!
黑影一闪,廖文杰闪身出现在三人面前,礼貌道:“这位先生,我看你乌云盖顶,想必是……”
没说下去,因为王顺生和仆人受惊过度,直接昏死过去,连同之前昏倒的陈氏,再来一个便可凑上一桌麻将了。
“想必是太困了!”
廖文杰无语说出后半句话,没有打扰三人美梦,直接朝女鬼所在的屋子里走去。
鬼味一般,不是什么厉害的老鬼,如果他没猜错,肯定又是馋人家书生阳气的桥段。
“为什么总是书生,习武之人不好吗,阳气充足,一个顶俩……总不能是看脸吧?”
嘭!
抬脚踹开房门,刚好看到女鬼把皮批在脸上。
“妖孽,还不速速……”
廖文杰并指成剑大喝一声,指尖愣在半空:“咦,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