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王者需要朋友,冥冥中的机缘上天也会成全。天马开始变得驯服,它虽然还不习惯被人骑乘,但却对马背上这个有着特殊气息的人产生了依恋。
这一发现,让霍去病简直是欣喜若狂。她也曾经在长乐塬上骑过好几匹烈马,略通它们的脾性,知道这样有灵性的宝马,如果对主人有了依恋,那就离着驯服不远了。
在东方朝霞的光晕里,霍去病才真正的看清楚这匹天马的模样,它通体棕赤,只在肚皮处有一圈白,头颈硕长,神骏非凡。发力奔跑一夜后,却并没有一点儿乏力的迹象,反而看上去更加精神。
马身鬃毛间有渗出的汗珠,在初升朝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如同露珠,霍去病用手摸了一把,殷红一片,如同血水一般,果然,这就是听师父口中说过的汗血宝马!
那马吃过草,喝过山涧水之后,与她的神态更加亲密起来,把头倚在她的臂膀间摩挲着,不停的嗅她身上的气味。霍去病还是有些不放心,小心地放开它脖子上的套索,没想到它一点也没有逃跑的迹象,磨磨蹭蹭的在她身边,再也不离去。
天马认主,这一趟西域之行果然没有白来!霍去病只恨不得现在就骑上它,万里不停,一路飞奔回长安去,把心中最大的喜悦与师父分享。
可是欣喜过后,冷静下来的霍去病有些傻眼,她发现自己迷路了,根本就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去,找到大汉使团的宿营地。
于是,得到上天恩赐宝马的少女,就在广阔无边的草原上,漫无目的的寻找着来时的路。忍着口渴忍着饥饿,她找啊找,转来转去眼看又半天时间过去,又跑了不知道多少路出去,可是还是没有看到有帐篷出现。
就在她心中焦急莫名的时候,在高处,她看到远方出现了一队骑兵,在往前方行进。她心中一动,便远远的盯着他们的影子,跟在后面。
借助于身上贴身所带的那个小巧望远镜,霍去病早就看清楚了,那队骑兵是匈奴人打扮。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但既然有人的踪迹,总比自己不分东西南北乱闯乱撞的好。
她的运气实在是不错,不久之后,转过一处山丘,当看到那队匈奴骑兵逐渐走近大批帐篷区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终于回来了。
然而,天马似乎并不喜欢靠近有人的地方,还离得很远,它就不愿意再往前走近了。霍去病轻轻抚摸着它头顶的鬃毛。
“红雪,如果你不愿意接近人类,那你去草原上等我好吗?等做好了这次的事,我就会去昨夜遇到你的地方找你的,这样好不好?”
被她取名为红雪的天马似乎是听懂了,摆了摆头颅,打了个响鼻,又低下头在她身上拱了拱,然后很快就消失在了长草丛木间。
霍去病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转身想了想,却并没有直接就回自己人所在的帐篷,而是悄悄的绕过几处大宛护卫的哨卡,俯身在大宛王帐外的枯草中,用随身的短剑划破牛皮帐,从缝隙中向里面看去。
那会儿天早已黑下来,她又身手机敏,隐藏在那里一动不动,根本就没人会发现她的踪迹,因此,王帐内发生的一切,都被她看了个清清楚楚。良久之后,夜风再掠过草间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此时听完霍校尉的详细叙述,大家面面相觑,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惧色。所有人心下已经再无怀疑,此事绝对千真万确,巨大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
大汉使团这二百来人中,大多数都是鸿胪寺和少府的人,属于懂得外交事务的官吏,但他们都是些读书人出身的儒士。要说让他们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政事经济谈判,那是他们的强项。可是要让他们舞刀弄棒来对敌,那就是赶着鸭子上架,强人所难了。
张骞皱起眉头,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能依靠的,就只有霍校尉和她手下的那区区五十名黑鹰军了。可是就凭着他们这点人,光用来保护使团的人和财物在这遍布野兽狼群的草原上连夜逃脱,就很难做到。更不要说,现在他们面对的,是三百匈奴铁骑还有几千已成敌人的大宛诸国军队!
这,怎么想都是一个死局。没有支援,没有帮助,只能靠自己,看来就只有连夜逃跑这一条路可走,至于能不能逃得掉……听天由命吧!
听着他们在紧张的议论着连夜出逃的准备,用一块布在仔细的擦拭着赤火剑外面沙尘的校尉抬起了头。
“连夜逃跑,这是一条必死之路,我不同意!如果,你们相信我……有一个办法……!”
擦满灰尘的棉布,飘落在地上,名叫霍去病的校尉站起身来,轻轻地拔出了宝剑,春秋名剑赤火!在剑鞘中随着它的主人走过了万里路程,今天夜里,它终于洗却征尘,又焕发出灿烂的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