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被这个男人气得牙龈肿痛,因为他实在太能跑了,哪怕是矫勇善战的良无论怎么发力,横竖也是追赶不上,逮不住这个该死的男人。
就在他们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继续之前中断的无聊论道时,有个灰色眼睛的少年穿过围观的士兵,快步走上城墙,如若跳崖一样越过墙垛。
他那飞驰在空中的身姿在大地上投下一个浅浅的影子,围观的士兵们都在用颇为震惊的目光瞭望他的身影,他们甚至有几个人在大声喝止他,叫他不要从这里跳下去,这堵墙再怎么样,也有十几米的高度,除非是良,不然,没谁都能经得住这么一摔。
可他们之中任谁也没能想到,这个病恹恹的少年到底还是跳了出去,而且跳得还远远要比他们想象中要高,拉长的距离,也远远地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讲不清是机缘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那个名字叫做凯的少年落在了黑衣男人的身上,毫不费力地就将这个满嘴之乎者也的家伙一举擒拿。
而那个被他压制在身上的男人眼看着自己竟落入了如此不堪的姿态,当即大怒,怒骂凯是卑鄙小人,竟乘人不备,发起偷袭。
凯骑在他的脖子上,倒是万分好奇地问这位之乎者也,“能打败敌人就行,你既然要公平,那你为什么要来参与战争?”
“兵者,诡道也。”他微笑着说。
男人显然还是不服,兀自抓紧手中的长剑,藏于剑鞘当中的剑条发狂地嗡鸣着,似乎是想要再一次发动那个磁场,寻觅扭转战局的机会。
但凯没想给他这个机会,在那狂烈的磁力干扰下,他面带微笑地抡起了一把匕首,半月形的锋刃在太阳的映照下。
如若发动战争的号角。
他用男人的血来吹动这枚号角,就这片灼热土地的中央。
即便是神榆城的将士们也不曾料到,这个据说是很猛的书呆子就这样被对面的一个小毛孩给做掉了,把登场之后好不容易挣来的那点儿脸皮子一下给丢玩了。
有些士兵当然是不乐意了,当即叫喊着要上去把那个小孩给干掉,挽回颜面,可他的长官拦住了他们,说现在还不是时机,不要因为冲动而耽误了大事。
于是,那些士兵只好作罢。
他们咬牙切齿地巴望那个肆意狞笑的少年,怒不可遏地说,野崽子,记住你今天做的事儿,以后要是让老子碰到你,老子不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当板凳,老子誓不为人!
“你是...不服气么,”凯似乎听到了他的喊话,站在黑袍男人的尸体上,对那个破口大骂的士兵说,“你想死,我可以成全你。”
“王八羔子,有胆儿,你就过来试试?!”那个士兵继续言辞激烈地大喊。
似乎是为了遵从那个士兵的意愿,凯弯身捡起了男人手中的那把剑。
单从行云流水般的装束上来看,傻子都能知道这把剑并非凡品。
应该还具备着自动识别功能,通过指纹鉴定等什么奇奇怪怪的方式,鉴别执剑之人是不是它所相认的那位主人。
故而,在凯抓住它以后,它便一直持续不停地嗡鸣不止,仿佛是在警告,又仿佛是在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