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娘有些纠结,支支吾吾道:“我……我也说不清楚,我的确是想要求子,所以才托人帮着买些能够帮助受孕生个男丁的药,结果没想到竟然被人骗了,卖给我这种东西……”
“既然如此,岂不是更好办了?你只要把那个卖给你那药的人给我们找出来,其余的就都和你没有关系了!”慕流云猜到了她会这么说,直接开口回了一句。
七娘自然是接不上话,结结巴巴道:“我……我不认识那个人是谁,玉邕县这么多人……我……我也找不到他了!当日我只是在街上听别人说了一嘴,就找过去,估计那人也没有个固定摆摊的地方,早就换了地儿躲起来了。”
“这倒是有趣,你都不认识那个人,也找不到他,却知道他没有固定的摆摊地方,找都不用出去找,就知道在街上一定找不到他,他一定会换个地方躲起来?”慕流云一听这话便乐了,“所以你是笃定那个给你药的人,肯定至少这东西会要了吴荣志的命?
那既然你觉得对方是知道的,你又指天发誓的说自己不知道,那这不就意味着那个人明知道药是用来弄死吴荣志的,偏偏把你蒙在鼓里,让你拿回去给吴荣志吃?
这么一个摆明了坑你的人,你现在还在替他打掩护呢?你就不怕吴荣志吃了之后没死,但是就剩下半条命,一看你要害他,不等他自己咽气就让人先把你给’老规矩’了?”
七娘一听到“老规矩”三个字,狠狠地打了一个哆嗦,很显然这个在后宅里已经生活了两年的女人很清楚“老规矩”意味着什么,并且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惧。
慕流云看她这副样子,叹了一口气:“反正呢,道理我都跟你说得清清楚楚的,到底要不要和我们说实话,你自己拿主意,你要是真不想说,我也没法子拿个撬棍去掰你的嘴。
但是你想一下,你当初是不是被你之前的主人送给吴荣志的?你是什么?是人,不是么?一个能够把你好像一个物件儿一样就拿出去随随便便送给吴荣志的人,他真的打从心眼儿里,把你当成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看待了么?我看未必吧!
既然人家就当你是个物件儿,物件儿么,好用就留着用,不要用随手丢掉便是了,要是觉着碍眼,丢进灶坑里烧了也不是不行!
有一句话叫做狡兔死,走狗烹,你要是听不懂,我就给你讲讲。主人养狗,就是为了抓兔子的,一旦兔子都被抓完了,那这狗与其浪费粮食养着,倒不如吃掉算了。
你也想想清楚,现在为了给人家打掩护,一句实话也不跟我们说,到头来背负着谋害吴荣志的罪名,到底值得不值得?就算我们怜悯你,放你一马,对方会不会信不过你,怕你把他们说出去,干脆杀了你灭口?
这其中的利弊得失,到底怎么样对你更有利,你自己拿主意。”